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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金钗姐姐之前安排相应事宜时,一直在说,远离蚊虫繁衍的死水,又要焚烧艾草驱蚊,请问姐姐为何做这般安排?是因为疟疾的发病因素就在蚊虫身上么?”

“要是姐姐知道些什么,还请一并告诉我吧,我等下去编写医书的时候一同写上。”

金钗欣然道:“不错,正是。”

林右英诧异道:“这才多久,姐姐怎么就试出来了?果真没问题吗,这个结论好像和历朝历代医书中的‘湿热之气’和‘瘴气’完全相反,如果没有实证,我真不敢写。”

金钗欣慰一笑,赞赏道:“很好,就该这样谨慎。”

她一边说话一边挽起袖子,手臂上被蚊虫叮咬过的红肿、开刀放血验证“放血疗法”的疤痕、被各种奇怪的药材灼伤和划破的旧伤,便一并映入了众人眼帘。

在一片鸦雀无声之间,金钗信心满满道:

“因为我已经自己试过了。放心,绝对没问题,疟疾的起因就是因为有‘幼虫’,蚊虫叮咬是一个重要传播途径,你写书的时候记得把这个写进去。”

——疟疾在人类的身上,是能要命的大病;可是放在白水素女的身上,不过是区区小事;再加上她还戴着秦姝赐下的五岳金簪,无论如何都不会有事。

恋爱脑的本质是什么?是“倾尽一切对别人好”的一种近乎扭曲的温柔和爱。只要这种爱没有伤害到其他人,那么最该被率先谴责的,是让她有了这种想法的人,是享受着她的优待却还不自知不感恩的人,绝对不是已经被压榨和利用了的受害者自己。

那么,如果把小爱扭转成大爱,把一人扭转成千万人呢?

“爱”的本质是不会变的,“好人”的本质是不会变的,“我愿为他人牺牲”的本质也是不会变的。

于是在“疟疾的起因研究”一事上遇到阻碍后,金钗宁愿伤害自己,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快试药的方法,也不愿意将没有把握的东西,用在普通人的身上。

她在无数个深夜,背着人们,偷偷跑到蚊虫肆虐的野地里,任由这些东西在自己身上叮咬,感受着流进血管里的异常和身上逐渐发起的高热时,曾不无庆幸地想,幸好我在这里,幸好这种事情,不必让她们去九死一生地尝试。

她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从来未曾想过,“我将来可以凭这些东西卖惨,博取他人同情和功名”,只是在想,阿玉操练边军,开山治水,又亲自勘探地形开辟商路,已经很厉害了,我是她的姊妹,自然要和她站在一起,做些贡献出来才好。

——可她本人不觉得疼,并不代表外人也能对她的牺牲视若无睹。在对她的身世一无所知的人看来,这种“以身试毒”的做法简直就是在找死!

所以金钗的手一露出来,室内的气氛便近乎凝滞了,而且这种“满室死寂”的压迫感,比她数年前在宴席上,对着那些不学无术的公子哥儿说特别掏心窝子的大实话时,带来的全场僵硬感有过之而无不及。

半晌后,终于有人反应了过来,赶紧把随身携带的药囊取了出来,想把这条伤痕累累、触目惊心的胳膊治一治,别问,问就是合格医师的本能是不会面对着如此惨烈的伤势却还能无动于衷的。

可金钗胳膊上的旧伤实在太多了,这个全队里最年轻的、怕是连十六岁都没有的少女左看右看,都不知道是该先治蚊虫叮咬,还是先给还没完全愈合结痂的放血伤痕上药,还是去旁边拿点常山饮来给金钗服下以防万一。

 于是她便发挥出了惊人的创造力,左手蘸满了清凉膏,右手满把的金疮药,左右开弓,一心两用,甚至都没等堂堂白水素女反应过来,就给金钗把手给包好了。

金钗:“……好家伙,这动作是怎么练这么快的,教教我,我也想学。”

少女得意地耸了耸鼻子:“去城外义诊的时候、经常要给干活太多,被各种意外状况弄到脱臼的人把胳膊接回去,时间久了,就练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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