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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
“让开!”
“都让开!”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踩碎了走廊的宁静。
几个民兵抬着一副担架冲了进来,担架上的人简直不能称之为“人”,而是一团裹满了腐烂淤泥、散发着恶臭的血肉。
“哪发现的?”
院长冲过来,一把掀开盖在伤员脸上的雨布。
“红河下游,回水湾的一堆枯木里。”
民兵队长喘着粗气,抹了一把脸上的泥水。
“泡了至少十几天了。”
“本来以为是尸体,正准备埋了,结果发现他手里死死攥着个东西,还有气儿!”
院长低头看去。
那只手虽然被水泡得发白浮肿,却僵硬得像铁钳,死死扣在胸口。
三个护士上来帮忙,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那几根手指一根根掰开。
掌心里,是一块早就碎了表蒙的上海牌手表,指针死死停在四点。
手表底下,还压着一张被水泡得模糊不清、几乎烂成纸浆的剪报。
依稀能分辨出,那是一个穿着大衣的女人的轮廓,笑得很淡,却被这只手护得像命一样。
“这命得有多硬啊……”
老院长眼眶一红,大吼一声。
“推手术室!”
“快!”
“哪怕是跟阎王爷抢,也得把人给我抢回来!”
…
三天后,重症监护室。
陆铮醒了。
没有光,只有无尽的白。
天花板是白的,床单是白的,连那股子往鼻子里钻的味道也是白的——那是乙醚和消毒水的味道,不是硝烟味。
他下意识地想动,想去摸枕头底下的枪。
“别动。”
一只手按住了他的肩膀。
陆铮转过头,脖颈发出咔咔的脆响。
站在床边的,是军区首长,还有那个满眼血丝的主治医生。
“我的腿……”
陆铮张了张嘴,声音像被砂纸打磨过,粗砺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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