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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在他那副黑框平光眼镜上反射出两个小小的橘色光点,遮住了他眼神里的具体内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一卷第34章为她写歌(第2/2页)
然后他笑了笑,把扫帚重新拖起来往前走。
走出去几步之后背对着林舟说了一句话,声音不大,混在蝉鸣里差点被淹没:“那你要先在这个圈子里活下来。活下来不容易——别签不该签的合同,别得罪不该得罪的人,别在话筒面前说真话。做到了这三点,你就能活到你能改变它的那一天。”
收工后,林舟换回自己的衣服,把校服叠好放在道具组的回收箱里。
校园里的路灯亮起来了,橙黄色的光一团一团地浮在夜色中,飞蛾在灯罩下面不知疲倦地撞玻璃。他走出教学楼大门,看到白露站在教室门口。
她已经换了衣服。
白色T恤,深色运动裤,头发散着,肩上挎着自己的包。
路灯的光从侧面打在她身上,在她脚边的地面上投出一道长长的影子。
“你在等我?”林舟走过去。
白露把一缕碎发拢到耳后,点了点头。然后她说了一句让林舟拿着吉他的手紧了紧的话。
“林舟,你给我写首歌吧。”
林舟一愣,差点被台阶绊倒。“什么歌?”他站稳之后问。
“什么歌都行。只要是你写的。”
白露说这句话的时候看着他的眼睛,语气和她在天台说“我愿意听你唱所有的歌”时一样平静,但眼神里多了一层林舟没见过的东西——不是期待,不是撒娇,是一种很安静的信任。
好像她已经在心里确认了很多东西,现在只是把其中之一说出来。
白露那句话说完之后,林舟整整三天没睡好觉。
“你给我写首歌吧”——她说得轻描淡写,像是在说“你帮我带杯奶茶”。
但林舟知道这句话的分量。
一个歌手向创作人要歌,等于把自己的声音交到了对方手里。
歌写好了,她的嗓音会被放大、被记住、被传唱。歌写砸了,浪费的不只是她的时间和制作费,更是她好不容易从网红转型演员再跨界到歌手这条路上攒下的所有期待。
林舟躺在酒店的床上,盯着天花板,脑子里翻来覆去全是白露的声音。
他在脑海里反复回放她说话的音色——第一次递水时的“你刚才的样子挺好笑的”,天台上听《小幸运》时的“我为什么听哭了”,校园特辑结束后那句“什么歌都行,只要是你写的”。
她的声音不是那种一开口就让人惊艳的华丽嗓——不像韩虹那种铺天盖地的厚实,也不像王菲那种空灵到不食人间烟火。
白露的音色偏甜,但甜里带着一点沙沙的质感,像秋天咬下第一口苹果时果肉和舌尖接触的那个瞬间。
她能驾驭高音——天台上跟着《小幸运》副歌哼的时候,她很轻松就上去了。
气息也稳,应该是练过的。
唱商不错,知道什么时候该用力、什么时候该收。
但缺一个东西——辨识度。
让别人一听就知道是白露在唱的那种“只属于她的声音”。
她需要一首歌。不
是随便一首好听的歌,而是一首能让她的声音被这个世界记住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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