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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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四个字咬得很重,冷冰冰的一眼扫过来,威慑力极大。

只要他肯捐骨髓,其他的都好说。

孟母连连点头,“好,好。我马上送他去读书,第七附中怎么样?离这里也不远,重点学校,你要是想见他,随时都可以见到。”

“你们安排吧,安排好以后给我过目。”孟斯南回头又看了一眼病房内的孩子,最终掩盖了情绪,低头离开了医院。

回到酒店,宁禅趴在床上看电视,对他来说,京城的一切都很新奇。

孟斯南毕竟在京城生活了那么多年,他很淡定,把宁禅从床上抓起来,丢进浴室,“洗澡,睡觉,明天就送你去上学。”

宁禅被他养得很好,笑脸如花,脸色红润,唇色潋滟娇润,只是还没有长肉,身子看起来像个小鸡崽。他扒着浴室门,有点失落,“明天就要去上学吗?”

孟斯南气笑了,“怎么,你跟过来是为了逃学吗?”

“不是不是!”宁禅脑袋摇得像个拨浪鼓,眼睛很亮,“我以为还会缓几天。”

“学业不能耽搁。”孟斯南揉了一把他的头发,光风霁月,唇眼柔情,“好好读书,别想太多。去洗澡吧,明天就去报道,把自己收拾得漂亮一点。”

浴室里响起哗哗的水声。孟斯南望着窗外,楼下是繁华的城市,比起江南小镇,这里要发达太多。

他本来就是在这样的地方长大,不过是当了几年孟斯南,体验了车马慢的日子,再回来时,竟然生出一种近乡情怯。

他其实并不知道宁禅和孟斯南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他甚至不知道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他只知道是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爸爸妈妈哥哥,都死了。

车祸在哪里发生的?为什么会发生?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他什么都不知道。

那时候他病得太严重,爱恨情仇,他一概不知。

孟斯南垂下眼,就算是他,也没办法解释这个悖论。究竟是先有了孟斯南的爱,才造就了他的穿越,还是先有了他的穿越,才造就孟斯南的爱。

难怪这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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