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卷在君天所的会议室。 几本厚厚的卷宗放在会议长桌中央。 宁稚把证据材料册挑出来,从证人证言部分的询问笔录开始看起。 这个案子,一共有五个证人。 证人一二,均为案发当晚,与邱月月一起进入包厢的陪酒小姐。 证人三,为载邱月月到案发现场的网约车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