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成栋大惊失色:“秀云,你疯了,混淆皇家血脉,这是欺君之罪,要灭三族的。”
曾秀云道:“咱们是一根绳上捆着的蚂蚱,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妹妹要是跟着梁王去了,就你们那点道行,大哥保得住官职吗?二哥保得住家产吗?咱们必须把梁王紧紧抓到手里,他能夺嫡成功,你二位就是国舅爷,梁王妃根本不是妹妹的对手。梁王没本事,不敢夺嫡,他就是藩王,有自己的封地和势力范围,咱们也够用了。这一切建立的基础就是有下一代,懂不懂?哥,你放心,要是败露了,妹妹什么也不会说。妹妹这人,死要面子又怕痛得很,不会让人家毒刑拷打的,一颗毒药下去就是个死无对证。”
曾成栋愣在当场,半天说不出话来。曾秀云也不逼他,道理说明白了,选择权给他。曾秀云其实有点后悔跟着梁王这家伙了,他自私、凉薄又无能,连个种儿也没有,当什么男人啊。这几年,自己因为他被牵连,痴傻了好几年,这不是耽误事嘛。现在,宫里的郑淑妃受伤破相,说话也不利落,眼见失了宠。梁王被挤到龙州这破地方,眼看是被边缘化了呀。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另投其他皇子呢。
最后,曾成栋下定决心,跟着妹妹赌一把。妹妹说得对,自己父亲是个胆小怕事的,只能得了好处让他来沾光,让他自己在官场中经营,他一准是吓死的。大哥和自己资质平庸,大哥的仕途并不是多光明,说是借父亲的光,以余荫入仕,还不如说是借郑家的光。郑家为什么要帮自己家,还不是看在梁王的面子上嘛。要是没有梁王,郑家才懒得伸手呢。自己做生意一帆风顺,本钱是妹妹提供的,李家肯与自己合作,肯把姑娘嫁给自己,不都是因为妹妹能耐嘛。要是没有妹妹和梁王,李家翻脸如翻书,怕不那么好合作吧。
做事情要有运气,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也是曾家运气好,真给曾秀云物色了一个合适的男人。曾成栋送一批茶叶去西北,在沙漠边缘遇上大风暴,他有妹妹特制的指南针,还是勇敢地挺入沙漠继续前行。在沙漠腹地救了一支迷失方向的滇西商队,领着他们穿过沙漠到了前面的一个部落。
滇西商队有二十几个人,里面有一个搬货的伙计,叫陈四喜。这陈四喜今年二十六岁,是个孤儿,老家是蜀西南的小村庄,长大后无以为生,把自己卖了。滇西商队的东家路过去牙行买人,见他高大健壮,人又老实,买下来编入商队。这人猛一看去,跟梁王长得真挺像的,脸型五官形似,身高比梁王高几寸,身强力壮。当然,同人还不同命呢,肯定没有亲王那种尊贵的气质,木讷老实,不识几个字,能吃能喝,是个没什么心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