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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的傍晚,我们蹲在操场看夕阳。他说起小时候养过的金丝雀,说有次笼子没关好,鸟儿飞到他手心里,“它的爪子特别轻,像朵会动的云。”我忽然想起相机里还存着他喂流浪猫的照片,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猫咪蹭着他的球鞋,他蹲下身时,睫毛在眼下投出蝶翼般的阴影。“林砚之,”我忽然叫他名字,“你知道吗?你笑起来的时候,像把春天揣进了口袋。”他转头看我,晚霞正爬上他眉梢,嘴角的梨涡盛着细碎的光:“那你就是我的春天。”
初雪降临的那天,我们在便利店分食烤红薯。他把红薯掰成两半,热气腾腾的薯肉冒着白气,他突然说:“其实我第一次见你,是在樱花树下。你穿着米色风衣,蹲在地上拍落花,头发被风吹得乱蓬蓬的,像只炸毛的小兽。”我愣住——原来早在我注意到他之前,他就已经看过我无数次。“后来每次路过图书馆,我都盼着能遇见你,”他把红薯递给我,指尖残留的温度比红薯还暖,“直到那天在露台,你拍我时,我紧张得差点把苹果掉下去。”
现在想来,那些琐碎的时光就像暗房里显影的相纸,起初灰蒙蒙的,却在记忆的药液里渐渐清晰。他会在我熬夜修图时悄悄泡好蜂蜜水,会在我相机没电时递上备用电池,会在下雨天把伞倾向我这边,自己半边身子淋得透湿。有次我问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敲我额头:“因为你是我的定点观测对象啊,从看见你的第一眼起,我的镜头就再也移不开了。”
去年春分,我们在江边放孔明灯。他在灯面上画了只举着相机的小兔子,说那是我。“要写什么愿望?”他递来记号笔,我想了想,在兔子旁边画了个戴眼镜的男生,然后写下:“愿时光慢些走,让我把你眼里的星光,都拍成永恒。”孔明灯升起时,他忽然握住我手,说:“其实不用拍,你看——”他指了指自己眼睛,“你早就住在这儿了,像春天住在风里,永远不走。”
此刻我坐在教室窗边,看樱花又开了。林砚之坐在后排,正把草稿纸折成纸飞机。纸飞机掠过我发梢,落在课桌上,展开来是他画的简笔画:扎马尾的女生举着相机,旁边歪歪扭扭写着:“我的春风得意小姐,要不要和我去拍夏天的云?”窗外的风掀起他的校服衣角,他冲我眨眼,阳光正好落在他眼尾的痣上,像颗落在春天里的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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