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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恨死我?”他抬头,面容扭曲,雨水顺着下颚往下淌,像泪,“不是发誓要杀我?怎么现在——不动手了?”
两年前,她以死相逼,从二十米天台一跃而下,才换得他一句“放她走”。
如今,他把那条命捡回来,抱在怀里,却再也捂不热。
“你睁开眼看看我,我替你报仇了。”欧阳世稷用力掐着她毫无血色的脸,“霍云霆活着被行军蚁啃了七小时十六分钟,顾安柔比他多撑了四十二分钟——我数的。”
“他们叫得太吵,我让人把嘴缝了,可还是能听见骨头碎掉的咔咔声。”
男人说着,竟露出孩子般回味的愉悦,舌尖舔过犬齿,仿佛仍在品尝那口腥甜。
顾安笙的魂魄在风里晃了晃。
——疯子。
——却也替她报了仇。
“醒过来。”欧阳世稷用染血的手掌拍打她的脸颊,那张脸即使毫无血色,依旧美得令人窒息,像一尊精致的瓷娃娃,了无生气,却完美无瑕。
“我准你死了吗?”他一遍遍地拍着,语气从暴戾的命令,渐渐变成绝望的哀求,“我准你死了吗?顾安笙,醒过来……”
他忽然俯下身,狠狠咬住了她冰冷的唇,疯狂吸食早已凝固的血液。
顾安笙,“...这个变态。”
生前,他就喜欢咬破她的唇,吮吸她的血液,说她的血是甜的。
如今她凉透,他仍不肯松口。
“你怎么敢死?”她看着他抱着自己的尸体走在冰冷的暴雨中,像一具被抽走灵魂的空壳,嘴里反复呢喃着:“就算你死了,也要和我在一起。谁也抢不走你……霍云霆不行,阎王爷也不行。”
她看着他将自己的尸体放到了他们曾经同床共枕的大床上。
床单是新的,雪白,衬得两具身体一个死灰,一个枯槁。
“冷吗?”他嗓音沙哑,低头吻了吻她青紫的额角,像从前哄她睡觉,“我给你捂一捂。”
说着,他拉开睡袍,把她严丝合缝地按进怀里。
自己肋骨根根可数,却固执地用自己仅剩的体温去煨一具早已僵硬的尸体。
第一天,他还能喃喃说话——
“笙笙,今天厨子做了你最爱的樱桃挞,我让他滚了,等你醒,咱们换一家。”
第二天,嗓子只能发出气音——
“我替你收了霍家的股份,全烧给你,好不好?”
第三天,他连呼吸都轻得像断弦,仍固执地用手指一点点梳理她干枯的长发。
安南跪在门口,老泪纵横:“少爷,吃一口吧,就一口……”
回应他的,只有欧阳世稷低不可闻的一句:“她怕冷,我一走,她就冻醒。”
第四天凌晨,天边泛起鱼肚白。
顾安笙飘在床边,忽然听见“咔哒”一声——
那是他指骨脱力的声响。
他再也抱不紧她,却仍固执地曲着手臂,像焊死的铁环。
晨光透进来,她看清他的脸——
眼眶深陷,唇角却带着诡异的满足,仿佛终于抢到糖的孩子。
手机滑落在地,屏幕还亮着,备忘录最后一行字:
【顾安笙,地狱太远,我亲自送你,你别嫌我慢。】
——媒体后来怎么写?
“M国史上最年轻的金融巨鳄,于今日凌晨因急性器官衰竭死于私宅,怀中紧抱亡妻,嘴角含笑,年仅三十岁。”
“殉情”两个字,被全世界翻来覆去地咀嚼。
没人知道,他其实连一滴毒都没沾,只是单纯地——
不想活了。
顾安笙的魂魄悬在上方,看着医护人员把两具尸体一起抬上担架。
他们掰不开他的手,最后只能连他带她也装进同一个黑色尸袋。
拉链缓缓阖上,像最后一道永生永世的枷锁。
她忽然想起很多年前,他半夜把她搂在怀里,咬着她耳朵说的那句疯话:
“你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就算逃到地狱,我也会把你抓回来,绑在身边,一辈子都别想逃。”
当时她骂他变态。
如今,他果然说到做到——
用最极端、最疯魔的方式,把自己也变成了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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